戴安女士
首席法律事务官兼总法律顾问
联络电话: 6516 5607
戴安女士2004年加入新加坡国立大学,出任校长办公室总法律顾问。她发挥关键作用,协助国大在2005年成立法律事务处,由这个全新的独立办事处代表国大处理所有法律事务,为国大董事会、高级管理层、学者、行政团队、研究单位和相关机构提供法律咨询。
戴安女士在2006年暂别国大从事自己擅长的写作与编务工作,于2007年回巢,协助常务副校长(行政)规划与执行大学城项目。2008年,她调往校长办公室,加入时任国大校长陈祝全教授的通讯团队。2010年出任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处处长迄今。
戴安女士毕业自国大,1988年考获法学士荣誉学位。加入国大任职之前,她是私人执业律师,曾是新加坡历史最悠久律师所的合伙人,在企业与商业、雇佣、房地产法律方面拥有丰富经验。她也曾在一家中型律师行担任执行董事,主管人力资源、财务、资讯科技和行政等事务。戴安女士也曾在1989年获得新加坡最高法院出庭辩护人及律师资格。